撰文者:邱霈云律師

藝人閃兵案延燒,今(21)日檢警又拘提陳柏霖、修杰楷、Energy書偉、「棒棒堂」小杰等人。其中陳柏霖在今年8月時,就曾意外被王大陸爆料,「陳零九、陳柏霖都找他(閃兵集團首腦)處理」,疑似指陳柏霖也逃兵。對於遭到警方拘提,陳柏霖坦言,「其實早在王大陸逃兵案爆發時就知道有這一天,自己已經有所準備」。【Newtalk新聞2025-10-21報導】

什麼是拘提?

最近在新聞上,大家常常看到「某某人被拘提到案」的字眼,拘提是什麼意思呢?

在刑事偵查或審理程序中,為了確保程序能夠順利進行,比如說被告需要到庭,以及搜查證據等等,刑事訴訟法規定,在符合一定條件下,司法機關可以採取一定的強制措施,比方說傳喚、逮捕、羈押、扣押等等,而拘提也是其中一種處分。

拘提主要是針對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限制處分,會由司法警察強制被告去接受訊問程序,也就是俗稱的警察上門抓人。

什麼情況下會被拘提?

一般來說,在拘提之前,需要先傳喚被告,也就是發傳票給被告,請被告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接受訊問,如果被告沒有在指定的時間出現,這時候才會啟動拘提程序。

但在一些例外情況下,比如說被告居無定所、有逃亡可能,有串供、滅證可能、犯的是重罪、被告已經被通緝、被現行犯供出是共犯等等,以上情況都不需要先行傳喚被告,而可以直接拘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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