撰文者:丘瀚文律師

 

一、 案例事實:

小剛為了進入全球知名企業-台雞店公司上班

但怕自己學經歷不夠 被刷掉

就自己用修圖神器Photoshop

自己弄了一張台大畢業證書

最終通過應試

順利拿到台雞店職位

人生勝利組yes

年薪200萬只是基本款

小剛錄取後連睡的覺都特別香~

聽起來一切很美好吧

未料三個月後就因為能力不足

被部門主管質疑為何只有如此能力 專案完全不行sad

部門主管也精的跟猴一樣

不跟小剛求證 默默請人資直接跟台大求證

查證是否有小剛這位校友

當然...就爆開了surprise

 

二、 法律分析:

1.民事責任部分(賠錢):

小剛對台雞店構成『民法184條侵權行為 須負損害賠償責任』

台雞店對小剛可依『勞動基準法第12條 直接解雇小剛』crying

2.刑事責任部分(被關):

小剛偽造特種文書"台大畢業證書"

並持之向台雞店作為履歷資料已犯『刑法第216條』——刑責與「偽造、變造」此類文書相同

甚至薪資領取部分亦有觸犯詐欺罪可能 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

 

三、丘律師心得

這個案例我是摘自議員服務處民眾諮詢的問題

說真的這案例很常在教科書上看到

但現實有人真敢這樣做

我也是有點驚!!!~~~

面試容易 工作難 過了第一關

之後的工作內容你也扛不住壓

幾個月後還是會原形畢露的frown

大家還是好好的做好本分吧!

(就跟現在在加班的我一樣Q.Q)

 

有法律問題都快來找我enlightene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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