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邱霈云律師

小心借貸陷阱!台南有不法集團看準民眾信用不好缺錢孔急,誘使借款人簽本票付高利,還得偽簽親友名字當擔保人,有人只借10萬元,連同擔保金要50萬元,未還款即被告,該集團騙取到法院支付命令後「合法討債」,有12人被海削500多萬元。【蘋果新聞網 2022-02-17報導】

 

什麼是支付命令

支付命令是一種透過較簡易的聲請程序,幫助債權人來確認債權,對債務人的財產取得執行名義的方法。
支付命令主要是在處理債權債務人間有關金錢給付的問題(也可以請求債務人給付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,不過相對較少見),只要今天債權人有客觀上的資料,足以證明債務人有給付金錢的義務,就可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核發支付命令。

 

聲請支付命令的方式

首先需要撰寫聲請狀,在聲請狀上敘明請求的金額、理由及法律依據,並附上可以證明債權債務存在的證據(可能是借據、請款單、被跳票的支票、對方承認欠款的對話紀錄等),將聲請狀遞送至法院,並同時繳納新台幣500元的聲請費。
之後法院可能會請聲請人再補正相關資料,在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後,如果支付命令也有合法送達債務人,債務人又沒有異議的話,支付命令就確定了。

 

收到支付命令的處理方式

如果今天您收到法院把您列為債務人的支付命令,一定要趕快確認自己是否有積欠債務人如支付命令所說的款項,如果對於這筆欠款有任何意見,一定要在收到支付命令的20天內,向法院提出異議,之後會進入訴訟程序或調解程序。
如果未在20天內提出異議,仍然可以在債權人強制執行時,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,但相較於上面說的20天內異議,債務人必須花更多成本來處理相關程序。
所以建議收到支付命令後,可立即諮詢律師,由律師建議適合的處理方式,來保障您的權益。


若有相關問題欲尋求協助,歡迎致電台南邱霈云律師(電話:0906775832)預約諮詢,將有專業律師協助您解決法律問題,保障您的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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