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在進行車禍案件諮詢前,建議民眾整理、準備資下列資料
編者:許博傑律師

1.文件資料:
例如事故研判表或鑑定報告、現場圖、事故照片、收據正本(醫療費、看護費、車資、汽機車維修費等)及醫院診斷證明書、起訴書。

2.跟警察機關確認對方有無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的告訴?在警察或檢察官有無做過筆錄、開過庭等等?也就是說確認現在車禍案件進行到何階段?

3.如果有做過筆錄、開過庭,請您回想當時說了什麼話?做了什麼事?看了什麼東西?

4.是否有跟對方私下或是在區公所調解過?雙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多少?

5.確認車禍的當事人是誰?(例如加害人外,是否是開公司車,公司是請求?)

6.自己的強制險或加重險保險公司是哪家?對方是否有領過保險金或其他錢?

7.有無經過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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