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者:許博傑律師 本件律師接受當事人委任刑事告訴,律師彙整相關資料後撰寫書狀提出告訴。後續與當事人討論民事和解事宜,過程中資方也替當事人爭取保險給付,最終在調解會委員的幫助下,協調到勞方可接受的賠償金額,使本件刑民事勞資紛爭一次解決定!
編者:許博傑律師 舉例來說,假設有人因公感染到法定傳染疾病,其是否屬於職業病?其先檢視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及增列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項目,我們可先初步判斷其可能屬第7類第4項職業病名稱「從事醫療業務,由患者之病原體因接觸而引起之法定傳染病以外之傳染性疾病。」範疇
編者:許博傑律師 本件律師與勞工多次會談後,彙整證據後針對爭點撰寫書狀,針對 資遣費、加班費部分提出告訴,後續本件在經過勞動調解不成立,進入審判後與當事人齊力協力,得到目前可接受的一審部份勝訴判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