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者:許博傑律師。 如果代墊費用是在民眾提出家事訴訟,即民法第1118條之1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人之扶養義務裁判確定後所產生的,因為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是向後發生效力,所以社會局便無法向向民眾索取安置父親的代墊費用。
如果是成年家屬有工作能力及謀生機會,自己可以負擔維持自身基本生計,此時又如果與家人時常發生衝突,或者不照顧家人。在前述的情況之下,法院便有可能判決成年家屬由家分離搬出去。大家如果有關問題,建議可向許博傑律師付費諮詢 0906541685 06-2512036。
作者:邱霈云律師 行天宮爆出受贈爭議,一名罹患輕微失智的張姓老翁,瞞著女兒將9戶上億房產全捐給行天宮,事後父親還對她說,自己餘生行天宮會負...